边月满西山第七十章鹤短凫长【上】“一剑”有自己的名字。
这世上可能有人姓“一”,但这个姓“一”的人决计不会单名一个“剑”字。
“连弓子”也是同样。
当一个人的绰号比本名还要出名的时候,本名也就不再重要。甚至可以低微到被自己忘记的地步。
连弓子从河岸旁的阴暗处里走出来时,背对着灯火。
刘睿影看不清他的面庞,却发现他的身形魁梧的不亚于漠南的蛮族。
而他的弓却极为精巧,精巧的不像是一张弓,而像是一把手,弩。
这张弓被他那在手里,简直是一种天生的滑稽……要是方才他没有射箭,刘睿影定然会笑出声来。
但现在看到他朝着自己走来,刘睿影却下意识的想退远些……再远些。
这个人物很危险,尤其拿着弓箭,若是旁的也就算了,正常的弓箭手是不会在人前暴露的,都会埋伏在远处,而这个人却相反。
这么大块头的人,竟是可以藏在河岸狭窄的阴暗里不被人发现。这么小的一张弓,竟是可以射出的箭妙到毫巅。
这一箭穿着千百个箭的影子,是这人练习时留下的痕迹。他是如此的专一,竟能靠着一把箭,练到至今的地步。
如果这天底下当真有人说他能一箭射穿星月,那非“连弓子”莫属。
待走近了,“连弓子”微微侧过身子。
他的个子比刘睿影高出了一头还多。
若是直挺挺的站在他面前,却是两人互相都看不清面貌。
连弓子肤色紫红,略微有有些胖。
按他和“一剑”的成名时间来算,“连弓子”与“一剑”的年纪和你差不了多少。
不过“一剑”很瘦。
而胖人总是要比瘦子更显年轻。
因为脸上的褶皱都被撑的极为饱满。
“连弓子”将刘睿影从头到脚细细的打量了一遍半。
在这一遍中,他先从刘睿影的腰身开始,朝上看到头顶,接着目光再回到刘睿影的腰身,朝下看到双脚,最后从双脚回到腰身,看了看他的两只手。
每个人的视线都有自己的习惯,就和一桌酒席上拥有自己爱吃和不爱吃的。
人都会先看自己爱吃的,而不爱吃的,有的会略过一眼,表示客气,有的干脆不看,埋头苦干。
略过一眼的总带着点谨慎,生怕哪个举动不礼貌。或者他就是个多疑的人,因此把每一步都做到。
而一眼不看的也未必单纯,能如此分明的喜好的,也不考虑别人感受的,一定有强大的控制力。
而他却是第一种,一个练箭之人,最首先要练习的就是眼力,能够千米射中首先要看得到才行,针对双目的专门训练,从盯苍蝇,会动的小虫,到微抖的花蕊,不仅仅要大面积的看清,更要精确到那物件的每一次运动。
长久以来,就养成了习惯,虽然怪异,但刘睿影也不好表现出不耐烦的神情。
“一剑”的徒弟看到“连弓子”,毕恭毕敬的行礼叫了声“师叔”。
“连弓子”用同样的目光把他打量了一遍之后,笑着给他肩膀上来了一拳头。
他的手很重,尤其是右手。
这是常年拉弓弦所造成的。
刘睿影曾听三威军中的老兵说过,常年拉弓射箭的人都会很多暗疾,这些毛病结伴上都留在背部。
外行人觉得拉弓弦这个动作,无非是脚下站稳,两条胳膊发力。实际上却是整个背部为两条臂膊提供足够的支撑,这样才能让弓平稳,射出的箭不至于失了准头。
“连弓子”似是个不善言辞的人。
他并未对刘睿影介绍自己,也没有说什么客气话,更没有像“一剑”那样对刘睿影鞠躬。
但这样反而让刘睿影觉得更加自在。
相比于刀剑的拼杀,这种人情世故的客套总是让人担心会遗漏什么,以至于产生种种不好的后果。
“你去把那蛮子扶起来,我们该走了。不然一会人太多,被看见很难解释。”
“一剑”对自己的徒弟吩咐道。
刘睿影听后也自觉上前,两人一人一条胳膊,这才堪堪将蛮族智集提起来。
他的块头本就很大,现在出于晕厥的状态,浑身上下软烂如泥,没有支撑,更是比平时要重了不少。
刘睿影虽然力气不小,可此刻也是觉得肩上似压了块沉重的石头,压的他喘不过气来,一个几百斤,且还要照顾着不把他弄伤,这无疑更增添压力。
“我叫张毅。”
“一剑”与“连弓子”走在前面。
他的徒弟开口对刘睿影说道。
刘睿影并不想和他多说什么,胸前的伤口才再度凝结。
血迹犹在,是被他长枪枪尖下的铁皮红缨切出来的。
即便是人情世故,但也
没有人能大度的这么快。
要是连这种仇怨都可以转眼就抛之脑后,那这人绝对不是大度,而是脑子缺根筋。
“我以前也在查缉司。”
张毅接着说道。
刘睿影眼睛一亮,这句话却是让他没有办法不回答。
早在先前他以一杆长枪行“八刀刑”的枪法时,刘睿影就察觉出了端倪。
现在听到他亲口说起,自是想要听的再多些。
“你说的查缉司是中都查缉司还是某处查缉司站楼”
刘睿影问道。
“中都查缉司。”
张毅说道。
看着他的面庞,刘睿影沉吟了片刻才点了点头。
他的年纪应当和刘睿影一般大,但刘睿影对这张脸没有任何印象。
中都查缉司那么多省,有个把不认识的人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。
“为什么离开?”
刘睿影问道。
他并不关心张毅什么时候离开的中都查缉司,而是关心离开的原因。
可张毅却眼神躲闪,脸上闪过些许纠葛。
刘睿影没有再追问。
他知道每个人做一件事,不轮对错,却是都有自己的原因。
其实张毅的原因很简单,还很俗套。
因为他的离开是为了一个女人。
男人一生里都会有两个最重要的女人,一个是老娘,一个是老婆。
不同的是,老娘是天给的,老婆得靠自己讨来。
尤其是在十八岁到二十八岁这个年纪,不论男女,都情窦初开。脑袋一热,就会做出很多让后来的自己后悔的事情
看似只有十年,但等到很多个十年后人才会明白,有时候往往这十年就是一生。因为在这十年中发生的事,往往需要用一生去补救,很可能还做的不够好。
张毅的性子和她的名字一样,刚强坚毅。
这样给性子不能说不好,只能说很难……
刚强坚毅的好处,就是做事百折不挠,认准的定然就会认准一辈子。
坏处就是万一他认准的并不是一件好事,或是一个好人,那他这辈子却是就可以一眼望到棺材铺里。
这样的人注定活的很难,得风里来,雨里去的,反复奔波才可以找得到认准的事和人。
但不得不说,他在这十年中的头两年还是极为幸运的,因为他认准的地方是中都查缉司,偏偏这地方还有他认准的人。
两样一下子就凑的齐全,再加上他自己百折不挠的脾气秉性,在查缉司中也能有番作为。不至大富大贵,但起码可以出人头地。
但当认准的地方和认准的人变得不一样时,这种矛盾又改如何选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