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二章 元道盟(1 / 2)

小民江湖 茵陈佐酒 1519 字 7个月前

告别天线酒吧的酒客们,三人骑着马,带着随身的行囊,向北行去。

当Er孙和张衢亨在酒吧里公开展览的时候,王佩离独自离开,到镇子里别处打听消息。据一些懒洋洋的老人说,戴泽提亚镇民大多是奥德赛原住民的后代。

所谓原住民,并非实际上的土着,而是思想上的原住民,是指不愿意接受两位始祖知识的,宁愿坚守奥德赛原有传统的人。事实上,纯粹的原住民已经消亡殆尽了,现在的原住民都是一方面坚守传统、一方面拥抱始祖科技的人。简单来说,原住民已演变为鸿派、诺派、融合派之外的第四个派别。

这样就能解释得清楚,戴泽提亚建立在荒僻的戈壁深处的原因。

纪元元年,绝大多数奥德赛人选择接受始祖知识,只是短短数日,奥德赛文明就实现了跨越发展。而坚守传统的原住民,认为先进文明是邪魔的诱惑,纷纷抵制。但已经开启智慧大门的奥德赛人,拥有了远超原住民的知识和技能。原住民式微,只好向中部荒野、北部雪原以及南部的深山中迁徙,并繁衍生息。

戴泽提亚,其实就是荒野原住民的一支。

在他们之中,传统和科技并行。他们与世隔绝,但时常到奥依购物;他们摒弃通讯,但却手握智能手机;他们崇尚骑马,却搭乘巴士出行;他们善于使用科技产品,但拥有的产品数量并不多。所以,戴泽提亚只有三辆卡车,其中两辆在迈特农场,一辆是劳伦斯家的。后者是他家百货商店进货用的,刚刚爆了第三个轮胎,需要等待厂家从奥依送来新的轮胎才能上路。

王佩离对张衢亨说:“别忘了你从飞机上卸下来的飞鸢,我们需要一辆卡车运去奥依,除非你要骑着你的半成品飞进茫茫戈壁。”

于是,三人踏上了迈特农场借车之路。

原以为,骑马是件潇洒又惬意的事。电视里,那些骑马的男儿们,不是都在草原上驰骋、高歌,然后用结实的臂膀俘获心爱的姑娘么?Er孙如是想着,却手撑着鞍鞯,以减少屁股墩在马鞍上的次数。

对于生疏的骑手而言,骑马真的是又硌屁股又磨胯的运动。但对于王佩离而言,她骑马的姿态确实可以称得上英姿飒爽。如果不是王佩离在前带路,Er孙和张衢亨的马儿就要撒欢儿似的跑进戈壁深处了。

除了王佩离外,最开心的要数癞子了。在荒野里,癞子像是重新回归的野性,撒开四条腿乱跑。跑累了,就识趣地跳上王佩离的马背上,毅然决然地背叛了Er孙。连它都知道,王佩离的马跑得最稳。

“妈妈呀,我感到我的大腿根都在燃烧,再骑下去我不会断子绝孙吧。”张衢亨扶着鞍鞯,尝试着趴在马背上。

王佩离说:“放心,你骑在马上,要好过被酒吧里那些大块头女人揩油吧。”

“佩离,你什么时候也这么不正经了。”

“近朱者赤,近墨者黑。”

Er孙抱怨:“喂喂,说话要讲证据,我可从来没讲过荤段子。”

王佩离回头看向狼狈的两人,蓦地生出施虐者的爽快感:“我要加速了,不然日落前,我们绝对赶不到迈特农场。”说完,她一夹马腹,头马奔跑的速度快了一截,后面两匹马在两人的抱怨和惨叫声中踢起了一蓬砂石。

又跑了一阵,卡尔驾驶着皮卡,裹着砂石,从三人身畔疾驰而过,没半点减速的意思。顿时,三人被皮卡带起的尘土弄得灰头土脸,连王佩离都没忍住爆粗口。

张衢亨像是醍醐灌顶,问:“咱们干吗不搭他们的顺风车去农场呢?”

Er孙也恍然大悟:“对呀对呀,佩离姐骑术这么好,要是不带着我们,恐怕一个来小时就能借了卡车回来了。”

“我借来马匹的时候,你们俩都兴高采烈的,也没见你们拒绝。”王佩离掸着身上的灰尘说,“话又说回来了,难道你们都没注意到迈特农场有问题么?”

Er孙立即郑重地说:“在酒吧里,我是觉得迈特农场很奇怪,但是问题在哪里我说不上来。做任何事,都应该有目的性。但安先生的举动,实在看不出来其目的。说拓荒,戴泽提亚不适合;说归隐,拓荒两百公顷不合理;说是非法勾当,又被镇民否定了。尤其那些天南海北的投奔者,他们根本没有交集。要说是雇佣的,他们又不具备经营农场的专业技能,与其说雇佣不如说是安先生在做慈善。说是做慈善,又会牵涉到第一个奇怪的地方,那就是为什么是戴泽提亚。”

王佩离嗤笑道:“谜底就在谜题里,你作为记者,听到迈特,难道不觉得奇怪?”

Er孙恍然大悟:“是啊,一个姓安的鸿派,怎么会给农场取名迈特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