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想听他解释了,低头不再看他,有些自责道:“一个时辰。”。</P>
垂头片刻后,我突然感觉头顶被一只温暖的手抚摸着,并不时传来程颂那温柔的声音:“没关系。因为过度紧张她才变得方寸大乱,说明她在你心中的份量不轻。她会理解的。”。</P>
程颂的安慰,确实令我心中的愧疚感散去了一些。我不禁看向了宜尔斯,但不到一秒的时间,我们俩都顿住了。我心里暗自默许着:“他方才是不是摸我的头了?他在安慰我?这是......”。</P>
想到这,我突然心中暗喜,心跳也开始加快,只觉双耳发烫。而程颂放在我头顶的手在顿住片刻就立即被抽走了,随着我向他望去的眼神,他突然转过身准备朝房间外走去,并透过他的背影,听闻他稍有紧张的声音说起:“我去外面等你,她醒了你就叫我吧。”。然后,程颂便头也不回地走出病房,连同在倾斜光线的映照下,那暗淡的影子也一起消失在过道上。还未从方才的欣喜中抽离的我,害羞胆怯地看了看宜尔斯,见她仍旧未醒,才长舒一口气。</P>
宜尔斯一口气睡到了夜间七点五十。我带着她出来时,黑色的天空像一块无尽的墨色绸缎,覆盖了整个宇宙。程颂的车停在急诊室正对门的位置,在遥远的距离下,我还是看清了那张在黑暗里被电脑的光反射出的美丽脸庞。他神情微严地紧盯着屏幕,似乎面前是一件巨大的世纪难题那般,皱着眉头思索;连我们早已走近他车身也不知。</P>
我轻声呼唤着他的名字,生怕自己突如其来的声音会搅扰到他。他没有抬头,只是盯着屏幕上那一幅幅我目前还看不懂的病理切片仔细端看,并说道:“你们先上车,我马上就好。”。</P>
原来他早已察觉我们的靠近,只是并未在脸上表现出来。他好像并不担心电脑里的东西被我们看见,就那么放心大胆地摆在自己眼前。由于他将自己的座位往后挪了一段距离,导致驾驶位的后座上根本上不了人,我将宜尔斯扶进另一侧车后座后,见她并未往里去,就探头看了一眼。发觉后座只能上一个人后,我还在犹豫该不该坐到副座时,宜尔斯趁我不备就将车门给关上了。</P>
我怔怔看着宜尔斯将车窗缓缓放下,然后见她冲我微晃脑袋,带着邪魅的笑意指示我坐副座。这时,程颂似乎将自己的事情处理完,只见他合上电脑,正将自己的电脑往后座放。见我还站在车外,就对宜尔斯说道:“麻烦帮我放一下。”,随即又看向我,对着副座点点头道:“坐这儿吧。”。</P>
坐上车后,程颂带着我和宜尔斯去了一家较为僻静的餐馆。餐馆的老板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,看着约莫四十多岁,但程颂说她已有五十四岁;她皮肤底子极好,化着一脸淡淡的妆容,好像只扑了一层薄薄的粉底,眼睛上没有多余的装饰,但嘴唇上却涂着一层艳丽的正红色口红。她极为热情地同我们打招呼,而后又主动介绍了自己的身份。她姓陈,是这家店的独资经营者。她似乎知道我们的身份,也知道我们会来,只问及我与宜尔斯的名字,旁的并未多问。她与程颂也似乎关系匪浅,俩人走在一起说说笑笑间,我看她的手一直搭在程颂的肩侧。她一见到我们三人,就立即满面笑容地带引我们穿过回廊来到后堂一处包厢内。</P>
餐馆的风格是古代木制装修风格,沿路回廊上挂满了无数金灿灿的宫灯挂灯,灯笼上画有梅兰竹菊;临到回廊末端,有一面圆柱体纸质灯笼围成的灯笼墙,灯笼颜色有赤橙黄绿青蓝紫,且每一个灯笼上都写满了不同的书法字体,我因是不识草书,所以认识的字并不多,但大意应为“围炉聚炊欢呼处,百味消融小釜中。”。不知是哪位诗人的作品,我也不熟。这座城市里的建筑似乎刻意迎合了古时的风格,随处可见这样的风雅事物。</P>
包厢内,程颂让我俩随意落座,我看见老板笑而不语将眼神在我同宜尔斯脸上各自停留一秒,随后又同程颂一起走出了包厢。经过治疗后的宜尔斯虽然神情有所好转,但脸上的疲惫感并未退去,我将服务员随着我们落座时一同拿进来的热水给宜尔斯倒了一杯。她一连饮下几杯后便又虚弱无力地趴在桌子上休息,耷拉的双眼总令我感觉她随时能再次睡过去一般。我只好靠近她身旁而坐,一边用手背不断测试她的体温,一面说道:“小耳朵,坚持一下,吃完饭我们就回去了。你今天什么东西都没吃,还吐了,怎么也得吃一点才能休息,不然还得难受。”。</P>
宜尔斯无力地点点头,然后又小声说:“糖糖......谢谢你。”。</P>
我以为她会跟我说什么别的,用那极度认真听讲的态度凑近她。闻此,我伸出手替她抚去挡在她眼前的发丝,轻声回道:“别说了。等你好起来,我陪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。”。</P>
程颂回来时,老板也一起回来了。她同程颂一同落座,紧接着就上了好一些饭菜;有特地为宜尔斯准备的患者餐,也有我们“正常人”该吃的餐食。程颂因坐的位置距我有些距离,所以没再像以往一样总往我的碗里夹菜。我一边自己吃着,一边不忘观察宜尔斯。宜尔斯的胃口极差,吃饭也慢吞吞的,但她这般话少的模样,我从未见过,所以仍旧不免内心充满担忧。</P>
待我们吃的差不多时,宜尔斯一碗粥里也还剩着半碗。老板很早就吃完饭坐在一旁,她并未对宜尔斯这慢慢悠悠的行为表现出丝毫不满,只是无聊之余偶尔会与我们聊上几句。在她与程颂的聊话间,我才得知,她原是程颂姑奶奶;只因比程颂爷爷生的晚些年份,故而较为年轻。这时,我才反应过来,程老板的程并不是我以为的耳东陈,而是与程颂同姓。</P>
饭后,我扶着宜尔斯等在餐馆门口,程颂去停车场取车。夜晚,冷风呼呼地刮着,寒冷的空气打在脸上,总有一种隐隐的刺痛。出屋前,我将自己的围巾戴在了宜尔斯脖子上。刚等到没多久,突然有一只奶白色羊绒围巾从天而降,围在我脖子上。震惊之余,我转过头才发现,替我戴围巾之人正是那程颂的姑奶奶。</P>
她面容祥和,一边替我戴着围巾一边说:“天儿冷!别冻着了。”。</P>
正待我还迎欲拒时,姑奶奶又继续说道:“挺适合你。这件围巾已经留在我这儿十几年了,正好送给你吧!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