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百四十五章 兰陵萧氏(七)(2 / 2)

从前先帝征讨四夷,军队出去三十余年,百姓尚且不增加赋税,而军队的用度足够。

现在西羌一个角落的小夷,强横于山谷间,朝廷只管令罪人以财减罪去讨伐他们,它的名声比烦扰良民横兴赋敛好多了,再说不能赦免的盗贼及杀人犯、百姓痛恨的罪人,都不准赎罪。

对于因窝藏罪犯,知情不报而放跑罪人,或不阻挡罪人而被判为罪人的同党,评论是非的人或者都会说那些法律可以除去,现在趁此时机令其自赎,它的好处清楚极了,对教化有什么伤害呢?

《甫刑》规定的刑罚,小的过错赦免,轻罪可以赎,并规定犯人赎罪的等级,由来已久,又有谁赎罪后又作盗贼呢?

我充任官吏二十余年,未听说过罪人赎了罪又做盗贼的,我同情凉州遭受劫掠,正当秋收的时节百姓且缺吃挨饿,病死在道路上,更何况来年春上青黄不接呢?

不趁早考虑赈救百姓的办法,恐怕重责在后。我充数列卿,辅佐两府是我的职责,所以不敢不尽愚意。

萧望之、李强说先帝圣明有德,有德行的人在位,制定法令贯彻实施,成为长久的规范,一直惦记着边境的安危,所以《金布令甲》说边郡屡遭兵灾,百姓饥寒交迫,短命缺寿,父子相失,令天下人等供给军旅的生活费用。

原都是为军旅突然发生的事件而设施的。所以说天汉四年,曾经让有死罪的人交纳五十万钱减免死罪一等,豪强吏民任意借贷,甚至做盗贼弄钱来赎罪。

其后奸邪横暴,盗贼群起,攻占城邑,杀死郡守,官吏不能禁止,明诏下派绣衣使者起兵平息盗贼,杀死的人过半数,然后才逐渐停止下来。我认为这是让犯有死罪的人赎罪的后患。

当时丞相魏相、御史大夫丙吉也以为西羌将破,运输足以供应,就否定了张敞之议,萧望之为左冯翊三年,京师人皆称颂他,于神爵元年迁为大鸿胪。

乌孙昆弥翁归靡上书,表示要立元贵靡为嗣,要求娶汉公主,结婚内附,叛离匈奴,诏下公卿议。

萧望之以为乌孙远在西域,相信他们的甜言蜜语,万里结婚,不是好策,宣帝不采纳其议,于神爵二年派遣长罗侯常惠护送公主远嫁元贵靡。

还没有出塞,乌孙昆弥翁贵靡死,他的侄子狂生负约自立,常惠从塞下上书报告,把公主留在敦煌郡,亲至乌孙,指责狂王负约,因立元贵靡,回来迎公主。

诏下公卿议,萧望之又表示反对,他说不可让公主去乌孙,乌孙动摇不定,不坚守盟约,其效果可以看到,先前的公主在乌孙四十年,与前昆弥恩爱不深,边境也因此不安定。

这已经被过去的事所验证,如今公主因元贵靡不能立为王而回朝,从信用来说也没有亏欠夷狄,和亲不停止,征役打仗一定产生,它的原因就在这里。

汉宣帝采纳了这个意见,此后汉朝不再与乌孙和亲,神爵三年萧望之迁为御史大夫,五凤年间匈奴大乱,评议的人多数说匈奴为害日久,可以趁其乱发兵灭掉它。